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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发布者:王跃蓁  发布日期:2021-12-15 查看:100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12月24日前:各学院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兰城院教〔2013〕103号)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完成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汇总等工作。
12月28日前:各学院按照本学院二、三年级本科生总人数1%的限额,通知学生进行网上申报。
12月28日前:各学院递交《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752914614@qq.com。汇总表请根据本学院评审结果进行排序。
12月30日-12月31日:学校对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项目将进行公示,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定立项。
各学院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合理进行经费预算,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拨付项目经费。
材料提交时间:
2021-12-15至2021-12-3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