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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
发布者:王跃蓁    发布日期:2022-04-05    查看:57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一、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

1.申报对象必须为已成立两年以上的校内实体机构(不含下设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的二级管理机构),履行实施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和管理的专门职能,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队伍;

2.学院能够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区域特色,明确本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路径,学院发展定位准确,任务职责明确,组织架构完整,运行机制健全,人员配备科学,专兼职结构合理;

3.学院能够有效组织、统筹推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堂教学、师资培训、教改研究、竞赛训练、团队培育、项目孵化、文化建设等,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学成果丰富;

4.学院能够深入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能够充分协调学校教务、学工、团委、科技园、创业园等部门,集聚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要素,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校本化建设,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多方面条件保障;

5.学院在建设发展中形成了一定的教育教学特色,具有可推广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对其他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4-05至2022-04-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