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2022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4-05    查看:147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三、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1.申报对象须为经教育部正式备案或批准的、有两届以上毕业生且学生就业创业情况良好的专业。已获批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试点改革专业的需有三年以上建设实践且教学成果丰硕、试点效果显著的专业方可申报;

2.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方面,理念先进,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教学成果丰富,社会影响较大;

3.专业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和制度规范,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立项和获奖成效显著;

4.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能够融入体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具体要求,能对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进行细化;

5.在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上,能够结合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单独实施。培养方案能够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实现人才培养模式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密切结合,每年均设置一定量额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6.在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上,能够按照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培养目标,以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改进专业课程教学,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设一批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性思维与研究方法、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进一步完善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体系和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专业课程体系,重视创新创业类课程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7.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能够不断加强教师专创融合能力培养,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聘请相关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完善专业建设点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协同育人机制;

8.在实践教学方面,能够重点突出“知行合一”的实践育人理念,依托校级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加大面向创新创业的专业类实践、实训、实验课程和项目的设计开发,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注重过程体验、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注重校内外实习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质量,建设一批满足学生专业技能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需要的实践平台或基地,保证全体学生均能结合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使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实训、创业孵化、项目转化等环节紧密衔接;

9.在教学改革方面,能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手段、资源设计开发、协同育人机制等方面开展广泛研究,教改研究成果丰富,并能有效应用于专创融合教育教学之中且成效明显。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4-05至2022-04-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