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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发布者:李莹    发布日期:2026-03-20    查看:27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要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源包和教育网站建设,不列入本次遴选范围。已获得“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类奖项者不再列入此次遴选范围。

二、成果要求

(一)突出育人导向。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注重解决问题。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三)推进理论创新。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和重大影响;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见解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较大突破和较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一定影响。

(四)经过实践检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特等奖和一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二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 年的实践检验。

、申报要求

(一)成果主持人限报1项,同时也可作为参与人参与1项;如仅作为参与人,限参与2项。退休人员申报成果,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持有单位或持有人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

)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需填报《2026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申报书》。成果名称应符合规范,没有歧义,成果填写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凝练成果特色和实践成效,并提交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持有人按照《2026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申报书》及填报说明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清晰、规范。

四、进度安排

(一)申报推荐

各学院于3月18日前完成学院申报成果的审核及公示,并将《2026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汇总表》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ing@lzcu.edu.cn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申报人于3月22日前登录学校项目评审系统(http://lzcu.kypt.chaoxing.com)完成网上平台材料提交。

(二)学校评审

学校于3月30日前完成申报成果的审核与公示,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确定推荐项目。

推荐上报

省教育厅4月20日开放网络申报平台,公布申报网址,按照名额分配数量发放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确定推荐项目负责人须4月20日-4月25日在网络平台上传申报资料。

并于4月26日-4月28日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包括:各级公示照片材料(一份),成果申报书和成果报告(一式三份,严格按照字数限定要求填写)。其他佐证材料只需要提供电子版,并上传至线上平台。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13893241083

 

附件: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2月1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6-03-03至2026-03-2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